文化部於11月5 日在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舉辦「第四屆公共藝術獎」頒獎典禮,公共藝術獎受到總統府的高度重視,吳副總統親自蒞臨頒獎典禮,給予藝術家與興辦機關支持及勉勵,為彰顯各獎項的藝術榮耀,典禮中頒發「卓越獎」、「最佳創意表現獎」、「最佳環境融合獎」、「最佳民眾參與獎」、「最佳教育推廣獎」、「最佳人氣獎」與「民間自辦公共藝術設置獎」 等七個獎項。為落實文化藝術獎助條例,「民間自辦公共藝術設置獎」是本屆增設的新獎項,舉凡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設置之公共藝術其價值高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,具有美化建築物及環境功能者,皆予以鼓勵。
歡迎各界蒞臨,共同歡慶公共藝術界的盛會。